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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有感

* 发布时间:2015/04/09 * 来源: * 浏览:

    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了依法治国,查阅相关文件有: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《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》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《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》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《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》等等,由此可见我国开展依法治国的大势已经全面展开。这次的“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”也就是在这种大背景下应运而生,而且是建筑业的“动真格”。运用专业人士的观点,可以说是“十二级台风”来了,也可以说是“黎明前的黑暗”,对于建筑企业,如何破解,这是一把双刃剑,破解的好,企业更上一层楼;破解的不好,就有可能“出轨”甚至“脱轨”了。

    法律作为最高的游戏规则,一旦确定,任何企业,任何人都必须遵守,偏离或违背了这个规则,势必会给企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。

    建筑工程,围绕的主体就是“质量安全”,工程质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、国民经济投资效益、建筑业可持续发展;安全是一种存续的保障,也是企业实力的反映。近段时间一连串的质量、安全事故,说明建筑施工企业更加要求要将“质量安全”做到尽善尽美。

    可以确定的是,经过改革开放这些年的大浪淘沙,我国社会高效的管理手段早已不可同日而语,国家在这个时候出台这些政策,自然也是顺应时代的发展,体现了国家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更加重视。

    不可否认,由于前进过程中存在的陋习,这次的“整治行动”使得建筑业众多的管理者有点不知所措或着还是存在侥幸心理,如果这样,后果是,轻者企业受损,重者淘汰出局。

    历史前进的洪流的挡不住的,只有与时俱进,才能无往不胜。     (永烨劳务公司  王洪忠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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